三、代理权益
1、有权在所代理的区域内独家经营,独立享有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利润。
2、有权在所代理的区域发展多家经销商 ,并享有经销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利润。
3、享受超低折扣进货价格,并享有该区域内所发展的经销商的进货差价。
4、享受总公司各项特别优惠政策 。
5、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。
6、有获得甲方商号、商标、CIS系统及其经营管理策略、营销模式的使用权
四、代理收益
代理商可以有以下收益来源:
1)招商收入,
2)供货收入,
3)自营店收入
说明:
1.收益在实际经营中,受代理区域经济水平、发展空间以及经营者的管理能力、经营能力的不同,导致收益不同。
2.如代理商同时在当地电视、报纸媒体增加宣传,或派发传单,以此配合总公司的全国统一宣传,可以提高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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